109學年度停止監視系統遠端觀看服務
根據教育局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其中第四條第一項明列監錄系統所攝錄之影音資料應予保密,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發現不當使用或洩密情事,依法追究行政或民、刑事責任。 經開會討論,認為開放家長遠端連線,無法控管家長如何使用錄像,將造成管理上漏洞並延伸相關法律責任,因此將於109學年度停止監視系統遠觀看服務。